為貫徹落實《關于延長<汕尾市市區新能源公交車示范推廣應用期運營綜合補貼暫行辦法>實施期限的通知》(汕財規〔2021〕3號),做好汕尾市區新能源公交車示范推廣應用期運營綜合補貼工作,我局決定對汕尾市粵運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車2018、2019、2020年度運營綜合補貼進行清算。根據我局直屬分局核查,現將2018、2019、2020年度汕尾市粵運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車在市區運營情況及核定的市區運營總里程數據等信息(詳見《關于核查汕尾市粵運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車2018、2019、2020年度市區內運營情況的報告》),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如對2018、2019、2020年度汕尾市粵運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車在市區運營情況及核定的市區運營總里程數據等有異議,請于本公示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單位反映意見請加蓋單位公章,個人反映意見請署真實姓名,并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郵寄方式以發出時間為準,送達方式請在工作時間送達。
來信請寄(送)汕尾市城苑街汕尾市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科,郵編:516600。
聯系人:陳達霖,電話:0660-3325231
附件:關于核查汕尾市粵運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車2018、2019、2020年度市區內運營情況的報告.pdf
汕尾市交通運輸局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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